灵活就业人员与失业金领取者生育保险权益拓展

绵阳 更新于:2025-01-25 08:25
  • 儒雅雪梨XI

    根据中国目前的政策导向,政府一直在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金领取者的生育保险权益。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措施和方向:
    1. "政策制定":政府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金领取者的生育保险权益纳入保障范围。这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
    2. "权益拓展":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拓展其生育保险权益: - 与企业合作,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加入行业协会或合作社,通过集体参保的方式享受生育保险; - 探索建立个人生育保险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缴纳保费。
    3. "失业金领取者": - 对于失业期间的女性,可以在领取失业金的同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失业金领取者的生育保险费用。
    4. "保障范围": - 将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等纳入保障范围; - 对生育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金领取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
    5. "实施步骤": - 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金领取者对生育保险权益的认识。
    总之,政府将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金领取者的生育保险权益得到保障。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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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枪拖油瓶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将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一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人群

      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四川省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关系应与职工基本医保关系保持一致,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二是明确生育保险待遇

      “两类人员”生育医疗费待遇按各地现有政策执行;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为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计发基数为其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天数与各地区参保职工保持一致;

      对《通知》施行后12个月以内,“两类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保处于连续参保超过12个月的,可待其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三是明确生育津贴支付政策

      “两类人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其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原则上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按照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的参保身份确定,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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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勇往直前8913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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