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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深度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进一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助力居民实现安居乐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优化措施:
1. "提高贷款额度":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让更多家庭能够承担更高价位的住房。
2. "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申请流程,降低贷款门槛,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居民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 "降低贷款利率":通过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减轻居民还款压力,提高贷款的吸引力。
4. "增加贷款期限":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让居民有更长的还款时间,减轻短期内的经济压力。
5. "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如用于租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等,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6. "建立公积金互助机制":鼓励单位或个人建立公积金互助基金,为有特殊困难的居民提供帮助。
7. "加强监管":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违规操作。
8. "推广公积金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居民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利用率。
9. "加强与房地产市场的联动":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推出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购房成本。
10. "关注特殊群体":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特殊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公积金政策,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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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01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支持缴存人购买改善性住房,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02
调整住房套数认定
购房人在我市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且购房所在县(市、区)、园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所购住房按首套房认定;已有住房正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认定相应核减。缴存人在我市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仅以购房所在县(市、区)、园区住房贷款余额作为认定依据。
03
放宽存贷挂钩限制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强制留存6个月缴存余额,仅需留存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
04
支持先租后购解决住房问题
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当年仍可办理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当年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合并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05
推行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新购商品住房购房款,减轻缴存人购房款支付压力。
06
支持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
缴存人在我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07
鼓励高校毕业生留绵来绵就业置业
(一)在绵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绵高校来绵落户的应届毕业生在我市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首次开户缴存每人补贴200元;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依法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满6个月后,每人再补贴3000元。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缴存职工,毕业5年内(含5年)在绵阳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前提下,可贷额度上浮30%;具有足够偿还能力的,单、双缴存职工可分别执行35万元、50万元保底贷款额度。
此通知自2024年8月23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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